
通常是先发展体表的代谢产品鉴定。例如,通过比力肝微粒体体表代谢产品(Ⅰ相代谢产品)的鉴定了局和肝细胞中既含Ⅰ相又含Ⅱ相代谢产品的了局,与人的体表代谢产品去比力,若是非人种属体表肝细胞或者肝微粒体的了局和人体了局较可能较好匹配一致,那么我们能够从体表角度确定较为有关的啮齿类和非啮齿类有关种属;若是这两个别表系统得出的了局一致性差距较大,好比说肝微粒体了局偏差于猴,而肝细胞了局偏差于犬,则建议进一步结合体内代谢产品鉴定进行综合判断。
固然通例的流程可能是先发展体表代谢产品鉴定,但在尝试前提允许的情况下,同时发展分歧种属的体内代谢产品鉴定并不难题,这样可能获得更为靠得住的数据,推动钻研进展。
当体表代谢产品了局存在不确定性时,建议进一步获取体内代谢产品了局进行比力。若是体内的代谢产品鉴定了局与体表人的代谢产品鉴定了局可能匹配,我们能够确定较为有关的啮齿类和非啮齿类种属;若是体内代谢产品鉴定了局与体表人的代谢产品鉴定了局不匹配,则通常选择与人体代谢最近的啮齿类和非啮齿类种属作为钻研对象。
在临床前阶段,通常只有肝微粒体或肝细胞的MetID数据。在仅有的数据前提下,此时应结合动物体内的MetID数据与体表人的MetID了局进行匹配,为毒理种属选择提供沉要凭据。